1.申请材料
(1)《青岛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表》,可点击附件进行下载;
(2)有关学历证明及成绩单复印件(译成中文或英文);
(3)护照复印件;
(4)个人简历 (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保证书(保证在华期间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危害中国社会秩序的、与本人来华学习身份不符合的活动),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不少于800字);
(7)申请攻读本科、硕士、博士专业者,还需提交新HSK成绩复印件。攻读文科类、经管类、艺术类的本科、硕士、博士专业者,需达到汉语水平考试新HSK5级;攻读理工类的本科、硕士、博士专业者,需达到汉语水平考试新HSK4级以上(参加英语授课项目学习者,报名时可不提供新HSK成绩);
(8)申请攻读硕士、博士专业者,还需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2.申请办法
请直接将以上有关材料(汉语进修生寄材料(1)-(5))寄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99号 青岛科技大学崂山校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581信箱)
邮编:266061
电话:0086-532-88956298
传真:0086-532-88956566
Email: ieco@qust.edu.cn;
网址: http://www.qust.edu.cn;http://ieco.qust.edu.cn
3.申请时间
(1)长期汉语进修生,春季入学者申请时间为每上一年的11月30日以前;秋季入学者申请时间为当年5月30日以前。
(2)暑假短期汉语进修生,申请时间为当年5月30日以前。
(3)寒假短期汉语进修生,申请时间为每上一年11月30日以前。
(4)攻读学位的留学生,秋季入学申请时间为当年5月30日以前;春季入学申请时间为每上一年11月30日以前。
(5)团体短期留学生申请,随时受理。
4.录取及签证
(1)学校收到申请表经审核合格后,向被录取者寄发(或由申请者本人来取)《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被录取者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到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X"签证,并到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指定医院按《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所列项目进行体检。
(2)入学报到:入学报到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新生可安排接机。新生报到注册时,应交验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人体格检查表》、4张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无故不按时报到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内报到者,要事先与学校取得联系,获准后方可延期入学。
(3)健康认证和居留许可
健康认证:来华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的留学生,来华后须持本人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和血液化验单等文件的原件,到学校所在地的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健康认证。《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不合格者将被要求重新进行体检。拒不接受体检或经体检被查出患有中国法律规定不得入境的疾病者,将被限期离境回国。
居留许可:新生须于抵华之日起30天之内,通过健康认证或重新体检合格后,持本人护照、《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 及相关材料到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许可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自理。
备注:报名费一律不退还。报名费以现金方式或汇款方式支付,不收支票。汇款后,须提供汇款凭证,我处收到凭证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