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和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推动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坚持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多措并举做好全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目标任务
根据当前就业形势,结合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努力促使我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率稳中有升,不低于95%;各学院(校区)离校就业率研究生不低于95%、本科生不低于92%、专科生不低于95%。高密校区各专业毕业生数的50%纳入相关学院进行考核。
三、主要措施
(一)拓宽就业领域,着力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1.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各学院(校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配合组织实施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毕业生到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等领域就业创业。促进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2.服务国家和山东战略开拓就业岗位。各学院(校区)要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一带一路”建设、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青岛攻势等,面向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输送毕业生。广泛开展“走企业、访校友、拓市场”行动和暑期“名企行”实习实践活动。
3.拓展新兴业态就业空间。各学院(校区)要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充分利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支持鼓励毕业生实现多元化就业。要宣传好各级社会保障政策和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引导毕业生主动适应新就业形态、新用工方式。
4.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的回信精神,认真落实学费资助、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优惠政策,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
5.支持大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各学院(校区)要加大双语种或多语种复合型国际化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学生参与全球治理。要积极开拓国际化就业渠道,不断提高毕业生出国留学、工作比例。
(二)推动双创升级,着力促进毕业生自主创业
6.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设“1+X”课程体系,加强基础创业课程研究,探索专业创业课程研发,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与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
7.发挥学科竞赛引领作用。各学院(校区)要充分认识学科竞赛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做好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一系列学科竞赛工作,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开展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一步推动“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
8.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提高“空间—苗圃—基地”育人、孵化、服务能力,完成“三创中心”功能规划和软硬件配套,加大创新创业场地和资金扶持力度,做好入驻企业、团队综合管理与服务工作。
9.落实完善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各级部门在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进一步细化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弹性学制管理、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支持创新创业学生复学后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等政策,本科生可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10.提升创新创业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建设,推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扩大校外导师团规模,提升教师教学和指导服务能力。
(三)强化服务保障,着力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
11.健全精准信息服务机制。加强校院两级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需求数据库,为毕业生精准推送政策、岗位和指导。发挥校园招聘市场的主体作用,组织好“集中招聘月”“职场星期二”校园招聘会,鼓励举办区域性、行业性、专业化招聘活动。进一步关心毕业生成长,跟踪毕业生的职业发展。
12.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各学院(校区)要加强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开展好《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堂教学,多方搭建社会实践、实习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平台,增强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鼓励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考取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多种类型的培训(或认证)证书。
13.强化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各学院(校区)要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毕业生情况,建立帮扶台账,做到分类帮扶、精准发力。充分挖掘校友、行业企业等社会资源,优先为困难群体推荐岗位。要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
14.切实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各单位要加强校园内招聘活动管理,严禁发布性别、民族、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信息,严格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工作岗位信息,严密防范招聘陷阱、就业欺诈、“培训贷”、传销等不法行为。普及就业创业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毕业生诚信教育,做到诚信签约、诚实履约。
15.加快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建设。推进就业指导教师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各单位要对就业创业指导师资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中予以适当支持。定期对辅导员、班主任等就业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轮训,全面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16.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跟踪服务。建立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数据库,保证跟踪服务不断线。有针对性地持续为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和求职指导,及时通知毕业生参加校园或其他招聘活动。
17.充分发挥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作用。各单位要主动对接地区、行业、产业需求,加强对用人单位的跟踪回访。按时向社会发布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向校内发布《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质量综合报告》。加快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深化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
18.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校区)要认真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切实做到“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四到位。
19.深化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各学院(校区)要教育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事业当中,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西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20.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规范管理。各学院(校区)要建立就业统计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统计工作“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学校将对毕业生就业工作及数据进行核查,对查实的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