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多措并举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认识稳就业重要性,积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以更高站位重视稳就业、以更大力度推进稳就业、以更实举措保障稳就业,确保就业大局稳定;坚持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分工负责、协同联动、全员参与,开展精准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全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目标任务
根据当前就业形势,进一步开展网上就业服务、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就业困难帮扶,努力促使学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本科毕业生国内考研率达到30%以上;各学院(校区)就业率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并不断提升就业质量。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1.强化责任担当。各学院(校区)要把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党政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压实责任,主动作为,细化本单位就业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就业活动。
2.全面掌握就业动态。要及时掌握毕业生求职心态和就业进展,全力帮助学生解决就业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关心关爱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毕业生的求职就业。
(二)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升学
3.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各学院(校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积极配合组织实施好“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以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聚力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到现代农业、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就业创业。加大对基层就业毕业生的跟踪扶持力度,通过毕业送岗、主动回访、实地探望、配套奖励等形式给予毕业生持续的关注、关心和关爱,帮助毕业生沉下心,留得下,干得好。各学院(校区)要加大基层就业政策宣传力度,精准推送基层就业信息,对有意愿到基层就业的学生进行重点引导、重点辅导。
4.促进毕业生到重点领域就业。紧密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建立校企合作对接平台,在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中加强人才供需对接。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大力开拓就业岗位。各学院(校区)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主体意识,通过主动走、主动邀、主动访等方式,不断拓宽中央、国有大型企业的就业渠道。广泛开展“走企业、访校友、拓市场”行动和暑期“名企行”实习实践活动,通过互访交流、实习实践等形式,进一步拓展与重点单位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5.拓展新兴业态就业空间。各学院(校区)要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充分利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平台,支持毕业生以新就业形态、灵活多样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
6.积极引导毕业生参军入伍。各学院(校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回信精神,配合兵役机关落实好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今年征兵工作部署,开展精准宣传动员和重点征集,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
7.支持大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各学院(校区)要加大复合型国际化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学生参与全球治理。要积极开拓国际化就业渠道,引导学生参加中德、中法等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不断提高毕业生出国留学、工作比例。
8.引导毕业生把握升学深造机会。各学院(校区)要主动出击,做好考研、专升本毕业生的复试面试指导、信息精准推送、升学观念转变工作,把握扩招机会,不断提高毕业生升学率。
(三)鼓励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9.提高学科竞赛育人成效。各学院(校区)要充分发挥学科竞赛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做好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科竞赛工作,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开展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
10.推进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加快“三创”中心二期建设,丰富大学生创业实践载体,孵化一批创新创业项目。广泛宣传各级部门关于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团队综合管理与服务工作。
11.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保障。进一步落实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弹性学制管理、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支持创新创业学生复学后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等政策。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建设,推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扩大校外导师团规模,提升教师教学和指导服务能力。
(四)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能力
12.提升网上就业服务能力。在疫情没有得到有效缓解之前,继续暂停举办各类毕业生现场招聘活动。要充分利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平台和学校就业信息网、“青科大就业”微信平台,组织毕业生积极参加网上招聘活动。同时,各学院(校区)要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确保招聘单位及岗位信息真实准确。要充分发挥学术资源、校友资源作用,调动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研究生导师等力量,多渠道主动联系用人单位,举全校之力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服务。
13.强化精准信息服务机制。各学院(校区)要准确把握毕业生求职意愿、就业困惑、择业进度,建立完善毕业生求职意向数据库,结合用人单位需求,运用QQ、微信、钉钉等新媒体平台,针对毕业生不同特点和需求,加强线上“一对一”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为毕业生精准推送政策、岗位和指导。
14.提高就业指导能力。加强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培训,推进就业指导师资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完善《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体系,探索微课堂等新型课程形式,扩大课程受益面;开展个性化咨询指导。
(五)做好毕业生就业关心帮扶
15.加强思想教育和就业心理辅导。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就业,理性择业。结合校庆70周年,大力宣传优秀校友就业创业典型事迹,不断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意识,帮助学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国家和民族事业中,引导学生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各学院(校区)要深入挖掘就业创业典型,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宣传教育。针对当前就业形势和疫情影响,各学院(校区)要及时了解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疏导毕业生就业焦虑情绪,缓解就业心理压力。
16.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建立完善就业工作动态台账,准确掌握未就业学生,特别是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少数民族、女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指导分类帮扶和“一人一策”动态管理,优先推荐岗位。各学院(校区)要落实落细“一生一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百分百就业;要完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数据库,持续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跟踪关注,真正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六)提升就业工作规范管理水平
17.发挥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作用。各单位要主动对接地区、行业、产业需求,加强对用人单位的跟踪回访。加强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分类研究和专题研究,深入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和用人单位意见反馈调查,进一步健全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
18.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各单位要加强校园内招聘活动管理,严禁发布性别、民族、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信息,严格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工作岗位信息,加强对学生的就业安全教育,严密防范招聘陷阱、就业欺诈、“培训贷”、传销等不法行为。各学院(校区)要认真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学校将对毕业生就业工作及数据进行核查,对查实的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