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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冯维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8年05月09日 12:54 组织部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党委,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冯维春同志任山东化工研究院(济南校区)分党委书记、院长;

李 坤同志任山东化工研究院(济南校区)分党委常务副书记;

于泉德同志任山东化工研究院(济南校区)副院长;

孟宪兴同志任山东化工研究院(济南校区)副院长。

自任用之日起,以上同志原山东省化工研究院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青岛科技大学

2018年5月7日


上一条:关于2017年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公示考察人选的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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