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师资 >> 岗位管理 >> 正文 关于冯维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8年05月09日 12:54 组织部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党委,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冯维春同志任山东化工研究院(济南校区)分党委书记、院长; 李 坤同志任山东化工研究院(济南校区)分党委常务副书记; 于泉德同志任山东化工研究院(济南校区)副院长; 孟宪兴同志任山东化工研究院(济南校区)副院长。 自任用之日起,以上同志原山东省化工研究院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青岛科技大学 2018年5月7日 上一条:关于2017年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公示考察人选的公示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