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高密校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2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维护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等教育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重要性
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既是确保我校录取新生信息真实准确的基础性工作和对学生进行学籍注册的前提条件,也是保护学生权益,维护我校办学秩序和国家教育制度严肃性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纪委、后勤处、保卫处、各学院(部)、高密校区等部门参与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二、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各环节的管理和资格审查
1、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及时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各学院(部)须详细统计未报到人数,并根据电子档案所载信息与未报到新生取得联系,确定未报到原因,于9月18日前将考号、姓名、专业、未报到原因等详细情况报招生办公室,学校汇总后上报教育部。
2、新生须持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报到,三证姓名和准考证号要求完全一致。各项材料须与新生本人进行一一对照,经核查确定无误者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对学生身份信息与学校招生办公室下发录取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等)不一致的,将学生信息上报学校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公室与学生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属于个人原因发生数据变更的,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学籍注册手续。
3、新生报到后,校医院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校医院要将学生体检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学院对该类考生进行重点审查。
4、新生报到四十天内,各学院(部)要安排专门人员,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工作,对照考生中学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党团关系中载明的信息,对新生逐一单独当面谈话,核对照片、签名字体、身高、体重等重要信息。谈话过程要注意谈话方式,气氛要宽松。
5、学校于9月23日下午进行新生入学文化测试,测试科目为英语,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内容不超出高考考试范围。考试成绩和高考成绩有较大出入者,学院要重点审查。
6、艺术学院、传播学院负责艺术类专业新生的专业测试复核,体育教学部负责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新生的专业测试复核。特殊类型录取新生专业复核工作于9月25日前完成,以上相关学院做好审查复核过程及结果记录。
三、明确责任,健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机制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由分管书记牵头,指派专人负责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核和复查工作,认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逐一核查,责任到人。
2、各学院(部)统一汇总无法辨别真伪新生的信息,填写《无法辨别真伪新生汇总表》报给招生办公室,会同纪委、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发现有异议、无法根据现有材料确认者,报省教育考试院利用专业手段进行鉴定。
3、各学院(部)必须将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审核、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部)将审核情况认真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4、各相关责任部门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跟踪督查,对不按要求审查,由此造成虚假身份的学生入学等遗留问题出现的,要按规定进行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