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一、复试时间
我校复试安排在3月28日~3月31日,具体时间安排《2016年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
二、参加复试人员范围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1、报考化工学院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化工学院网站信息,查询复试名单。报考经管学院会计硕士专业(MPAcc)复试分数线请见经管学院网站。
2、报考其它学院的考生:凡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名单不再在本校网站公布。
今年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校内相近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出专业及调入专业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2日前交到研究生教学秘书处登记。
注:同等学力考生(专科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及成人教育应届考生)要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相关加试科目见《青岛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合格者,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录取成绩。加试名单是根据考生网报信息确定的,如果有误差,请考生务必提前与研招办及学院联系,故意隐瞒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同等学力考生,如进行校内调剂,务必与调剂学院说明,按照调剂专业加试科目要求进行加试。
(二)第二志愿调剂的考生:
以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回复接受复试为准(考生在接到我校网上发出的复试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确认复试,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名单不在本校网站公布。
特别说明:我校将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有关复试、拟录取信息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及各学院网站。
三、复试内容及办法
参见《青岛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四、复试比例
所有上线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学科,均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控制在1:1.2左右。生源不足的学科,由各学院根据调剂生源的数量确定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超过1:1.2。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及体检。政审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说明:报考MBA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3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11年9月1日前颁发。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以上有关材料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报到资格审核时一并上交。
6、填写完的《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政治审查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如果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请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天内向研招办提出署名的书面申诉。研招办将视具体情况尽快答复考生。
2、一志愿报考单位为我校的考生通过复试后,学校将直接录取(考生不必登录研招网回复确认);调剂至我校的考生以收到研招网“待录取”短信并回复同意的作为录取通知,批量拟录取名单预计4月中旬在网上公布。
3、新生入学时,我校将对录取的考生加强全面复查,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们将及时公布最新消息。
5、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必须在网上参加心理测试,测试系统的使用说明详见附件《青岛科技大学心理测评使用说明》,具体的测试时间安排如下:
(1)推免和一志愿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于 2016年3月21日至 3月 25日 在网上进行测试。
(2)调剂至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于 2016年 3月 28日 至 3月 30日 在网上进行测试。
心理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依据的一部分,未参加测评或不认真测评的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