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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2018年10月26日 15:38 卢一宾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 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年和今后一段时间我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办字【20183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7-2018学年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途经、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

一、2017-2018学年年度信息公开执行情况概述

2017-2018学年,我校根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和《山东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学校进一步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教育信息透明度。

(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规范工作流程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领会教育部、山东省关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学校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青岛科技大学教学院()推行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公开指南》《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的类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和负责单位,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本年度,学校将根据省厅统一要求,在新的《山东省教育厅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出台后,进一步完善、修订我校政务公开细则。

(二)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职责分工

学校进一步完善校长领导、党委(校长)办公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学校专门成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信息科。设有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及相关投诉受理工作。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定期召开信息公开部署会、推进会,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任务、领域、路径等,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和本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各单位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及时更新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拟定需公开的事项内容,确定具体负责人,使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清楚,分工明确,稳步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度,学校主要通过校园网、信息公开专网、校内信息专栏、官方微博、微信、办公系统、文件、新闻媒介等多种方式向学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公开学校信息,其中“校内信息”专栏包含“党委文件”、“行政文件”、“工作要点”、“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信息参考”、“制度规则”、“督查简报”、“综改动态”、“领导值班”十项栏目,是学校公布各类规章制度,常委会及校长办公会纪要,重要决策部署等信息的主渠道之一。信息公开网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网站,包含“基本信息”“学生管理”“招生考试”“学风建设”“财务资产”“学位学科”“人事师资”“交流合作”“教学质量”“其他信息”等十余个栏目,及时将“清单”要求内容和学校发展动态公开给社会各界和学校师生。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7-2018学年度,学校校园网主页发布各类通知、公告、文件等信息2500余条。涵盖了学校概况、综合改革、发展规划、人事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财务管理、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基建与后勤保障、国际合作与交流、校园安全等多个方面。

(二)主动公开内容

自《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施行以来,在省教育厅的正确指导下,我校认真编制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公开程序,出台了各项配套制度规定。

1、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根据《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1)学校基本情况;(2)学校章程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3)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4)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5)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6)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7)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8)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9)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1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11)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2、在招生信息公开方面,学校全面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考试“六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1)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制定了《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保我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办法》明确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举报投诉电话;信息公开的时间,根据信息时效性区分出考生填报志愿前、录取工作未进行前、批次录取结束后等三个时间节点;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包括学校的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各种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

2)利用多种宣传平台主动进行招生信息公开。我校主动将招生政策、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真实、规范的编入《青岛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报考指南》、学校招生网、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中国教育在线、招生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校开通10部咨询电话,发放招生宣传资料50000多份,在阳光高考网络平台、省市报纸、电视台、广播等媒体进行二十余次公开宣传;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录取情况查询等内容。

3)重点推进特殊类型招生的信息公开工作。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考试院的要求执行。今年我校在艺术类、体育类、综合评价招生、贯通培养转段等招生考试的资格审查、录取选拔时,将符合条件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网站上及时进行了公布。研究生推免安排、推免相关文件和各学院的推免计划、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也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布,确保了我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4)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供有力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校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和监督邮箱,专门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工作。

3、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学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1)年度财务预算通过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在校内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预算收支情况,预算编制的依据,预算支出的相关要求。

2)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决算)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年度收支总额,收入预算完成情况,收入结构分析,支出情况,支出结构分析,预算执行绩效评价,财务状况总体分析。

3)收费标准通过制作标识牌向学生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各专业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热门专业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4)国有资产报废变卖处置公告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待处置废旧物资类别、存放地点及踏勘现场联系人。

5)招标项目公告书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及相关情况,投标商资质要求,投标商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

6)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公示,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预算、采购需求、资质要求、评审结果、中标公告等信息,详见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

4、在学生奖助学金方面,学校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等学生资助工作。

1)制定并不断完善《青岛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青岛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青岛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各项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申请条件、资助对象、评审程序、奖助学金发放与管理等内容。学校奖助学金各相关规章制度收录在《学生手册》中,每年向新生发放,并主动公布在学生处官方网站。

2)强化宣传,让学生充分了解并参与到学校资助工作当中来。学校通过校园宣传栏、广播站、“学子之家”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公开各资助项目信息,让学生充分了解国家、学校资助管理政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申请相关资助项目,并积极参与班级民主评议等资助相关工作,确保各资助项目评定的客观、公正。

3)严格落实学生资助项目“三级评审,两级公示”制度。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评审工作。各班级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具体负责本班的民主评议工作。各资助项目确定评定结果后,主动在学院、学校两个层面和范围内进行公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途经

1、校园网。学校通过校园网发布学校重大事件、校领导重要活动、教学科研、通知公告等信息。在校园网上开辟了信息公开专栏,专栏包含“党委文件”、“行政文件”、“工作要点”、“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信息参考”、“制度规则”、“督查简报”、“综改动态”、“领导值班”十项栏目,作为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学校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程序、办事规则等。

2、协同办公OA系统。2017年度,我校建设了全新的协同办公OA系统,通过协同办公系统第一时间发布学校会议举办、政策文件、办事流程等信息公开项目。

3、各类会议。学校在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综合改革方案等涉及到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制度以及重大情况的通报,学校通过召开教代会、年度工作会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全校干部大会等各种会议,深入传达精神,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和群众意见建议,从不同层面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4、其他各种公开形式。学校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微信平台等形式及时公布学校信息;根据不同工作内容刊发《督查简报》《信息参考》《管理制度汇编》等资料,让他们及时了解各项管理制度;通过校长信箱、师生意见反映回复平台、信访接待等形式,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和群众意见。

5、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及时更新信息公开专题网站的内容,做好系统维护,同时开通校内信息专栏,方便师生及时掌握学校工作动态,更加有力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申请程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申请人向青岛科技大学申请公开信息的,可以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填写《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或当面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017-2018学年,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为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学校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以及“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对学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是否按照学校党委《关于推进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实行党务公开、信息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党员和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党员和教职工的监督等。

评议认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责任到位,工作规范,便民实用,信息公开保持常态化运转。

五、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制定了学校信息公开的系列文件,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等各项内容做了全面的规定,保障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由校长统一领导、党委(校长)办公室牵头协调、纪委办公室监督审查,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2、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公开事项清单

学校将事关师生、群众利益的重大事务都作为公开的内容:一是学校重大问题及决策的公开,如办学思想、发展目标、十三五规划、综合改革方案、职务任免、规章制度等,特别是争创“双一流”建设及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五有”高水平大学建设理念。二是教职工关心问题的公开,如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工资晋级、教学教务管理信息等。三是敏感问题的公开,如学校财务情况,物资采购等。

3、丰富公开形式,确保公开工作成效

学校信息公开坚持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确保了公开的效果。学校每年通过会议公开、公文公开、媒体公开、网络公开、公开栏公开等多种形式公开信息,有效保障了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存在的问题

学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各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学校对各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有待加强,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二是公开内容展现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新媒体时代的公共信息媒介已经由传统的纸媒、电视媒体向各类互联网媒体、自媒体演变,在确保传统公开方式的前提下,要建立与时代潮流相适应的,全新的信息公开方式体系。

(三)改进措施

2017-2018学年度,我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依法依规获取学校信息,不断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

1、建立科学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要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教育厅等各级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继续修订和完善我校信息公开制度,形成科学规范、全面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强化相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相关单位的沟通与联系,提升相关单位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2、大力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要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要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特别是主动公开意识,让“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观念深入人心,切实提高业务知识和能力水平。要在各二级单位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负责人,做好制度有建设、措施有实施、监督有力度、成效有总结,确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落实。

3、不断丰富新形势下信息公开手段

要针对新形势下传播媒介的改变,主动作为,积极探索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自媒体相结合的公开方式,确保公开清单及时、准确、有效的进行公开。要推进校内教学科研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全面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青岛科技大学

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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